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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渭平原被列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陕西铁腕治污降霾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8-07-22

在国家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汾渭平原被明确为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并列的重点区域。“陕西省特别是西安、咸阳、渭南、铜川、宝鸡5市所在的关中地区,将面临与京津冀一样的整治力度,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方面进行大力调整。”陕西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说。

陕西省政府近日出台《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3%,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15%,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靠后

2013年以来,陕西省持续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6项措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在治理中持续改善。

不过,当前形势不容乐观。《三年行动方案》指出,陕西大多数城市PM10、PM2.5年均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多数城市二氧化氮和臭氧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靠后,汾渭平原被列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而且,随着关中地区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臭氧等复合型污染日益凸显,空气质量改善将面临更大压力。

“全省整体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优,导致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明显,PM10、PM2.5和臭氧已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郝彦伟说。

陕西第二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为4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3个百分点,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比重高于全国8.2个百分点,关中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9倍、3.6倍。陕西省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亟须加快调整。

陕西省首次执行夏季限产和错峰生产

为了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目标,陕西省将从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大力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坚持全民共治6个方面发力,明确了29项重点工作任务。

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是核心。关中城市群核心区将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陕西省还将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燃烧改造。2019年年底前,完成关中地区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对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能减少臭氧前体物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在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的同时,也能对臭氧污染防治起到积极作用,一举两得。”郝彦伟说。

《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提出对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目前夏季限产和错峰生产已开始实施。“夏季限产和错峰生产在陕西省尚属首次执行。”郝彦伟表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随季节变化调整,冬天主要是控制颗粒物,夏天则要防治臭氧污染。现阶段对臭氧污染的治理难度还比较大,实施错峰生产主要针对的是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