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对云南省红河州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现场督察,发现红河州建水县监管不到位,大量含重金属危险废物非法储存、转运,区域环境风险十分突出。
一、有关情况
红河州是云南省有色冶炼重镇,下辖个旧、建水等地,有色冶炼企业集中,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云南省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重金属污染治理的艰巨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推动解决环境问题的主体意识不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进展严重滞后,部分区域流域重金属污染持续加重。
针对上述问题,云南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确:加快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项目治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主要问题
督察发现,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红河州及有关县市在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总体推进滞后,老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新的问题又不断涌现。尤其是,建水县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对辖区大量含重金属危险废物非法转运、储存问题缺乏有力监督。
一是数千吨废渣露天堆存。在经过建水县临安镇新寨村委会多依树坡头村时,督察组的注意力被路边“阳红星放马坪货场”院内堆存的大量不明废渣吸引。高过围墙的黑灰色废渣表面显现出一片片白斑,性状与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产生的废渣十分相似,进入院内后,督察人员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几处小山一样的黑灰色废渣露天堆放在没有任何防渗措施的地面上,白色和红色的污水四处流淌,现场弥漫着刺鼻的气味。
图1 大量废渣露天堆存在无防渗措施的地面上
图2 露天堆存的废渣和渗滤液不堪入目
图3 各种颜色的渗滤液满地横流
面对督察人员的询问,当地配合督察的同志面面相觑,无人回答。督察组当即要求红河州及建水县立即对废渣成分和毒性进行分析,对渗滤液、周边地表水、土壤开展监测,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二是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根据红河州环境监测站监测分析结果,渣堆渗滤液中砷、铜、镉的浓度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二级标准限值3843倍、1.9倍、204倍。经物料全分析和浸出鉴别实验,初步判断废渣为铅锌冶炼过程产生的冶炼废渣,属于危险废物。6月17日,建水县组织专业车辆,将废渣全部转移到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云南德福环保有限公司、建水县正业矿冶有限公司专用场所存放,共计清运5472.14吨,其中含被污染的地表土壤457.42吨。
图4 建水县组织对堆存废渣进行清运
三是多次非法转移储存危险废物。经查,阳红星放马坪货场自2017年11月投入使用,2017年12月以来,多次非法大量采购、运输和储存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均未按要求办理国土、环保、水保等审批手续。物料堆场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在收集、运输、储存过程中也未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是一起典型的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目前,有关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三、监管缺失
由于有色冶炼企业集中,长期以来,红河州及建水县涉重金属污染和危险废物污染问题较多,人民群众信访举报不断,中央环保督察也将此问题作为督察重点。但当地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排查监管不到位,存在明显的监管缺失,为嫌疑人阳红星非法转运处置冶炼废渣提供了可乘之机,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污染和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已经督促云南省有关方面进一步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查处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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