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通过数据造假、临时达标调水稀释等行为应付检查,这是“欺上瞒下式治污”。
科技界有一个词叫“现实扭曲力场”,意思是指结合骇人的眼神、专注的神情,口若悬河的表述、过人的意志力、扭曲事实以达到目标的迫切愿望,及所形成的视听混淆能力。说得直白一点,就是颠倒黑白。
最近,生态环境部通报的一个谎报治污成果的案例,就颇有点“现实扭曲力场”的意思。被列入广东黑臭水整治的清远澜水河、海仔大排坑、龙沥大排坑和黄坑河,其上报资料显示,四条河水质监测均达到要求,公众评议结果为96%,其中甚至还用到“清澈见底、鱼类成群”这样的词汇。
但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近日随机抽查了清远市海仔大排坑的治理情况,却发现,该河涌仍在整治中,岸边硬化仍在施工阶段。尽管近期连续下雨,站在海仔大排坑旁,仍然有阵阵臭味袭来。黑色的底泥高过水面清晰可见,岸边留下黑色的污垢痕迹。总之,跟所谓的“清澈见底、鱼类成群”可谓是霄壤之别。
明明是“不下雨时又黑又臭”,当地却非说“水质监测均达到要求,公众评议结果为96%”,如此“现实扭曲力场”,实在令人汗颜。若非中央环保督察组杀了个“回马枪”,这“蒙骗术”还真就可能得逞了。
环保督察制度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常态化制度安排,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压实地方环境保护的责任,督促地方解决环境问题。但从相关抽查来看,当初中央的环保督察,并没有让清远重视黑臭水整治。而且,当地还公然撒谎,其对治污无所谓的态度,实在匪夷所思。
欺骗督察组,这不是简单的道德品性问题,更可能涉嫌违纪违法,所以对此也就不能止于道德或舆论谴责,而应该由相关的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在环境保护中,水质监测、公共评议都需遵循严格的规则程序,随意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都是涉嫌违反新《环保法》的行为。而根据《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相关党组织负责人,同样也涉嫌“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所以应该追究其党纪责任。
清远地方政府相关责任人,在当地黑臭水“整治”上,没有真正截污清淤,而是通过数据造假、临时达标调水稀释等行为应付检查,这是“欺上瞒下式治污”,是环境治理不作为,也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类似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已多次向地方反馈此类意见:有地方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有地方采取杂物堵塞排污口,还有的设立挡水墙等等。这些行为,与一些地方政府漠视环境治理有莫大关系。环境保护来不得半点假,其后果直接关系长远的公共利益。想要打赢治污这场攻坚战,显然需依法调查,依法追责,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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