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九起环保领域存在的问题被问责
近期,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我市一批环保领域问题线索,经过调查核实,5月9日,市纪委监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九起环保领域存在问题问责情况。
一、谯城区谯东镇大寺孙家码头环境问题、三号码头环境问题。谯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给予谯东镇党委书记赵绍宇、镇长刘大刚、副镇长芮偶连、协助工作干部高涛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谯城区311国道汤陵街道办事处姜庄附近料场扬尘问题;涡北还原小区清水湾浴室环境问题。谯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给予汤陵街道办事处主任田金平、副主任张建军、党工委委员张林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谯城区下坡街白布社区污水坑环境问题。谯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给予花戏楼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王震坤、具办人员王玉兴、白布社区党总支书记刘芳、居委会主任杨卫红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谯城区“亳州市亚珠碳素有限公司”环境问题。谯城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给予魏岗镇镇长王磊、魏岗镇党委委员李龙云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五、利辛县城北天润建材公司环境问题。利辛县环保委研究决定:给予城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宁批评教育,给予镇安监办主任江美松通报批评。
六、利辛县江集镇利涡公路搅拌站(水稳站)环境问题。利辛县环保委研究决定:给予江集镇分管负责人林翠翠批评教育、镇干部江林伟(副主任科员)通报批评。
七、利辛县“安徽牧洋油脂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利辛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研究决定:给予县环保局经开区环保分局综合办公室主任董保志、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中队长杨静波诫勉处理。利辛县环保委研究决定:给予利辛县环保局分管负责人党组成员高山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抓实抓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对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等失职失责导致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亳州晚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