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绿色屏障,贵州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前两年完成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的基础上,2018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贵州省持续发力,全力攻坚解决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截至12月17日,全省58个县(市、区)74个水源地的181个环境违法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完成比例为100%。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源地整治工作
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是贵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先后2次对专项行动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指出“饮用水源保护是大事,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一地一方案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开展督办调度,一件一件督促基层落实,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并切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老百姓饮用水安全”。贵州省省长谌贻琴先后4次作出重要批示,从“思想必须高度重视、进度必须明显加快、措施必须更加有力、管控必须特别严格”四个方面对相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同时,贵州省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作为省领导包片巡河的重要内容,省委书记、省长多次亲赴问题整治工作现场调研,督促、推进整治工作。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从根子上解决环境问题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总量不减,占补平衡、功能相当、水质更优”的原则,贵州省将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整治作为新增、替换、调整的前提,坚持从严把关,明确审核责任。
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否定了不符合要求的9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初步方案,批准调整后的全省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增加了55平方公里。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贵州省共投入近20亿元,省财政拨出专项资金3亿元,用于饮用水水源地的整治,通过实施项目搬迁、土地流转等措施彻底解决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原住民生产生活污染问题。
此外,为了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贵州在《贵州日报》和贵州省政府官方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专栏,按月公示全省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
各地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通过当地党报、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有力推动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为推动县级饮用水源地整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今年以来,贵州省将整治工作列为全省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开展督查督办。
省委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致函9个市州及贵安新区的书记、市长(州长),要求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3次对完成进度滞后的市(县、区)政府进行了通报和集体约谈。
此外,贵州成立了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专班,实行日调度,每周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向市州党委、政府通报整治工作进度,并到各地开展现场督办,督促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倒排工期,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进入11月以来,贵州全省各地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抓整治,按日倒排工期,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整治工作明显提速,11月以来,全省新增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49个,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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