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五个督察组于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陆续对山西、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10个省份实施督察进驻。截至12月6日,全部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各督察组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配合下,顺利完成督察进驻各项任务。进驻期间,督察组共计走访问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80个,调阅资料18661份,对104个市(州)开展下沉督察。各督察组坚决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整改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经梳理后陆续公开27个典型案例,传导督察压力,推动整改落实。
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生态环境诉求,及时转办督办群众举报问题。截至12月6日,共收到群众举报49561件,经梳理分析,受理有效举报38133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37679件。地方已办结26873件,其中,责令整改12240家;立案处罚2991家,罚款21414.36万元;立案侦查186件,行政和刑事拘留88人;约谈1804人,问责2177人。
各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借势发力,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推动落实;对督察整改不力问题再次查处、举一反三;对督察整改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处理、严肃问责;对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同时,各地持续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及时公开边督边改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社会各界引发热烈反响。
根据督察安排,各督察组已进入督察报告起草和问题案卷梳理阶段,并安排专门人员继续紧盯地方边督边改情况,确保尚未办结的群众举报能够及时查处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