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10月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黑龙江省决定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健全法规标准等方法,力争到2020年,黑龙江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
在具体实施中,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明确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加强信息公开,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经过3年努力,黑龙江省将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降低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1%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5%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到2020年,哈尔滨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5%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50%以上;七台河市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齐齐哈尔、牡丹江等接近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实现达标;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鹤岗、绥化基本保持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伊春、黑河、大兴安岭保持稳定或略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