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90个督查组对汾渭平原的102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86个(其中1家企业有2台应淘汰燃煤锅炉,见附件),如下:
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5家。
其中,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3家、未央区1家,渭南市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
二、发现9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岚县东阳涧村宴会厅2台(均为1蒸吨以下)、岚县北盛宴会厅1台(1蒸吨以下)、岚县春盛宴会厅1台(1蒸吨以下)、临县康洁洗浴1台(1蒸吨以下),晋中市灵石县段府婚宴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天元和养猪场1台(1蒸吨以下)、灵石县灵润肉食品有限公司1台(1蒸吨以下)、和顺县华玺宾馆1台(1蒸吨以下)。
三、发现1台经营性炉灶未拆除。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北村油坊有1台经营性炉灶未拆除。
四、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4个。
其中,山西省临汾霍州市1家;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1家、鄠邑区1家,宝鸡市岐山县1家。
五、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6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岚县2家、方山县1家、临县1家,晋中市灵石县1家;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1家。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4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1家、文水县1家、岚县1家、临县1家,晋中市和顺县3家,运城市新绛县1家、芮城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1家;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1家,宝鸡市凤翔县1家,渭南市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大荔县1家。
七、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11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3家、方山县1家、文水县1家、岚县1家,晋中介休市1家、和顺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1家;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1家,渭南市临渭区1家。
八、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12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2家、交口县1家、临县1家,晋中市平遥县2家、介休市1家,临汾市蒲县1家,运城市新绛县2家、芮城县1家;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1家。
九、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6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1家,临汾市蒲县1家;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铜川市铜川新区1家,宝鸡市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扶风县1家。
十、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3个。
其中,山西省吕梁市石楼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河南省洛阳市嵩县1家(烟囱高度不足20米)、偃师市1家(烟囱高度不足30米)企业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一、露天矿山未落实防尘降尘措施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有1家矿山企业未落实防尘降尘。
十二、其他涉气环境问题14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吕梁市临县王家会村、临县东峁学校旁、汾阳市肖家庄村、汾阳市西堡障村、交口县交口煤业旁、文水县东旧村,临汾市乡宁县长镇村、蒲县五鹿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北侧、霍州市天桥村、隰县瓦窑坡村;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北赵村,渭南市临渭区韩家村、华州区小城村、大荔县孙家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