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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治理攻坚,从哪些方面入手?

来源:河南省政院检测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8-09-10

整治黑臭水体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的客观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专项行动以群众的满意度为首要标准,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着力点,督查是专项行动的第一步,后续还将开展问题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

5-6月,督查组将分三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开展现场督查;现场督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9-10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10-12月,对问题严重的城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城市,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要解决黑臭水体的问题,仅依靠政府发力仍是不够的,必须推动各方面各层面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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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的治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第一,短期达成目标,长期综合整治,长短期相结合,二者不可偏废。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是一个长期战役,需要久久为功,但黑臭水体在军运会前消除达标是必须短期完成的硬任务。因此,建议政府在综合整治黑臭水体的大背景下,要按照整治目标优先达标整治。即利用物理、生物、工程手段等技术方法,在目标时间内基本完成消除黄孝河和巡司河等黑臭水体的黑臭目标。

  第二,综合整治为蓝图,监管为覆盖,监管贯穿治理,二者不可分割。政府要加强黑臭水体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将监管和维护贯穿于整个综合整治中,不能以综合整治代替日常监管。目前实施的河长制和成立市级水质提升攻坚指挥中心等措施是一种制度创新,采用无人机加强监测是一种技术创新。除了加强这些措施手段外,还需要保障日常维护执行的人力、设备、经费,把问题清单落实在最基层的监管行动中。更重要的是,要将治理从上到下的外在问责压力逐步转化为各级党委政府自觉监管的内在动力,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第三,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重视全民共治,通过信息公开,鼓励各方参与。地方党委政府作为治理黑臭水体的第一责任人,发挥主导作用毋庸置疑,但是黑臭水体究其本质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因此,建议政府要逐步放开规划、工程建设、监测等政府系统堡垒,逐步实现有效的放管服,通过市场参与、科研服务、数据共享、市民参与,解决目前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合力共创全民共治黑臭水体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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